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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小组深入内蒙古交通集团进行法治建设督察暨“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发布时间:2023-09-27 文章来源:内蒙古交通集团

  9月1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建设第八督察组深入内蒙古交通集团进行法治建设督察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第八督察组组长王平,内蒙古交通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学武,集团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法务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会。

  刘学武向督察组介绍了集团重组情况、资产规模及经营优势。督察组听取了交通集团“八五”普法工作中期汇报,对集团的普法工作予以肯定。王平说,交通集团的普法工作“有平台、有做法、有创新、有传统”,做到了领导重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工作组织到位,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一步要在五个方面做好工作。第一,在大普法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发挥企业在普法工作中的社会和公益作用。第二,在宣传上下功夫。充分利用行业特点和优势,重点宣传好自治区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出台的“六个条例”。第三,在合规上下功夫。发挥合规工作对企业经营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第四,在风险控制上下功夫。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企业经营中“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第五,在品牌上下功夫。要加强与政府普法工作部门的互动合作,利用交通集团路域优势,打造“北疆法治宣传长廊”。

  督察小组还实地察看了集团廉政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应用情况,深入了解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的融合情况。对集团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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